淡定,此微信非彼微信也。因為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不是騰訊,而是握有“微信”商標權的北京中欣銀寶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銀寶通公司”)。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案件已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目前,上海市楊浦區法院正式立案,將于12月1日開庭。
在各種業態飛速發展的今天,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形勢下,商標意識、知識產權意識、依法維權意識,不是可有可無,而是至關重要的事情,有時甚至可以成為一把利劍,有力地刺向競爭對手的要害,進而取勝。
沒錯,銀寶通公司的底氣就是握有“微信”商標權。
北京銀寶通公司早在2011年5月就開始在金融服務等領域使用“微信”服務商標。
2011年7月,銀寶通公司由其參股的公司中欣安泰注冊了“微信”商標。
注:也就是能在金融服務領域使用的兩家公司是銀寶通公司與其參股公司中欣安泰,而兩家公司從沒有將“微信”注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由此,被告方肯德基因未經許可便使用與“微信”注冊商標完全相同的金融服務標的,已經涉嫌侵權。
騰訊公司在商標注冊的被動,不止一例
在已經提交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在進行商標注冊審核或已完成商標注冊的81件“微信”商標中,只有32件是騰訊提交注冊申請的,超過60%的“微信”商標并非騰訊提交,暫不歸屬于騰訊。
在微信業務不斷發展壯大后,騰訊被迫四面出擊,采取收購、異議等多重手段追回“微信”商標。
被動挨打,沒有商標權,就是免費為他人作嫁衣裳,這筆買賣不劃算!
現實就是,騰訊想要奪回≥60%的“微信”商標權,任重而道遠!


由上面的商標注冊信息可以發現:2016年7月份,原告擁有的商標被提出“撤三申請”,且商標局也已經裁定撤銷,但是由于權利人不服,目前處于“撤三”申請正處于復審階段。
因此原告所擁有的“微信”商標權并非騰訊方此前回應的“已被撤銷”,而是正處于法律審核階段,尚未有最后的結論,因此本案最后會走向何方,尚需法院定奪。案情后續進展情況,小快會持續關注。
注:撤三申請:《商標法》第49條中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 > 商標撤三申請、商標撤三答辯
Tips:
天下武功無招不破,唯快不破,搶占市場和打仗攻山頭是一樣的,一旦山頭被敵人占領,你再想奪回來就要付出至少四倍以上的兵力。所以,當確定好產品或服務時,創業者就要當機立斷,快速進行商標注冊,為今后品牌的發展壯大做好充足的準備!
現在的小品牌,未來的大財富,每一個商標都值得被保護!> > > 商標注冊就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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