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稅局消息,4月11日,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人民銀行四部委,就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項行動進行聯合部署,嚴密安排了2018年打擊騙稅和虛開發票的專項行動任務。
其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一些企業和不法機構實施騙稅和虛開發票的違法活動仍舊猖獗,必須得出重拳、亮利劍,毫不手軟地實施打擊。四部委計劃近期在全國范圍內持續開展跨部門、跨區域的專項行動,聯合查處重大騙稅虛開案件。
所以廣大企業的老板們要注意了,千萬不要再虛開發票,也不要再購買發票來沖賬了。以前虛開發票,購買假票可能還能蒙混過關,因為那時數據量大了金稅三期系統還處理不過來。
但現在稅局的金稅三期大數據系統經過迭代后已經更加智能了,你企業這點數據量都不夠它“打牙祭”的,一旦被它發現你虛開發票逃漏稅懲罰力度不可謂不大。
怎樣算虛開發票?
法規規定,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得虛開發票。以下行為即屬于虛開發票:
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發票;
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發票;
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發票。
虛開發票的稅局罰款
法規規定,虛開發票的,罰款如下:
稅局首先會沒收你企業的違法所得;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稅局可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稅局可并處5萬-50萬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開普票的刑事處罰
企業虛開普票構成犯罪的,刑事處罰如下:
情節較嚴重的,對企業老板、財務負責人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對企業老板、財務負責人等處2-7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虛開專票的刑事處罰
企業虛開專票構成犯罪的,刑事處罰如下:
虛開額較小的,對企業老板、財務負責人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20萬罰金;
虛開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企業老板、財務負責人等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5萬-50萬罰金;
虛開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對企業老板、財務負責人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5萬-50萬罰金或直接沒收財產。
你可能會說,規定是規定,現實是現實,很少聽說誰因虛開發票被罰巨款或判刑的啊。
那可能是因為你很少關注這類新聞,當然了,這類新聞的渠道本來也相對較少。
2個虛開發票處罰案例
2017年7月份,廣東省茂名國稅局就查處了虛開發票11,348份,涉案金額超10億元。其中,單茂名市某貿易有限公司一家企業就虛開專票約3.1億,逃稅額達4000多萬。
據茂名日報報道,該公司當場就被抓了15人。
還有,也是2017年,云南楚雄市國稅局通過金稅三期系統查出了某空殼公司在無任何資金流動跡象的情況下,于2016.11.18-2017.3.20期間累計開具了近100份虛假發票,涉及金額約460萬,逃稅額達79萬。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該企業老板提前聽到了風聲,當稅局正準備約談他進行細節核實時,才發現該老板已經潛逃跑路了(說明他知道處罰確實會很重),搞得稅局只能發出《已證實虛開通知書》,要求其他企業取得的該企業發票不得認證。
像這樣對虛開發票進行巨額罰款或直接送進監獄的案例還有很多,并不是我們原以為的小概率事件,所以小快再次提醒廣大企業老板,千萬不要再虛開發票,也不要再購買發票來沖賬了。想節稅可以通過“合理節稅”的方式做稅收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