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住所變更登記提交材料目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將原地址更改現在的;
4、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明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此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住所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二、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你先到所在稅務局領取稅務變更登記表,回來填妥后,交齊以下材料送審,等稅務在規定的工作日后(一般是5個工作日),領取變更后的稅務登記證
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
2、工商變更登記表及營業執照(副本);
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
4、原稅務登記登記證件(正、副本);
5、新地址的房產證或租賃協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