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6月30日報道,28日下午11時45分,韓國京畿道光州市高速公路進出口附近,中部高速公路下行方向8輛車連環追尾,造成3人死亡,1人受重傷。
由于未發現此前發生事故的25噸翻斗車和轎車,隨后開來的休閑越野車等6輛車與其追尾,造成了2次事故的發生。不僅是一般的駕駛員,包括處理事故而出動的警察和消防隊員也有會發生2次事故的危險。
此前,也發生過多次類似交通事故。2015年2月,仁川永宗大橋上發生的105輛車連環追尾事故,是由于處理事故現場的車輛再次被撞后又引發了后續的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了3人死亡,129人受傷,106輛車損壞,財產損失達到13.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65.5萬元)。2016年1月30日凌晨,在首爾永登浦區西部公路干線上發生交通事故,前來救援的車輛與先前車輛發生追尾事件,導致司機死亡,3名救援人員受傷。
據悉,高速公路2次事故的致死率是普通事故的5倍。據韓國國民安全處統計,從2012年開始的3年間,每年平均發生2次事故503起,死亡33人,受傷1142名。目前韓國國民安全處及各地法院為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正在逐步出臺相應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