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中心5月31日宣布,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失業保險費率分別由原來的28%和1.2%調整至27%和1%。兩項保險均降低單位繳費比例,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北京社保中心發布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根據市人力社保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5月起,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
具體調整為: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8%調整為27%,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為19%,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失業保險費率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為1%,降低費率的期限也為2年。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調整為0.8%,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同時,此次養老、失業保險費率調整,由市社保中心通過信息系統統一調整到位,參保單位無需申報。
解讀:查看上面的政策調整,可以發現,此次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降低的都是單位的繳費比例,而個人繳費比例是不作調整的。顯而易見,該降稅政策主要減輕了企業的負擔,這將更加有利于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更輕快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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