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拖了9年未交,還能補繳嗎?下面我們就通過一個案例來看一下:
小明是寧海本地人,小明曾在某單位工作了9年,單位沒有幫他辦理社保,當年對社保并不了解,也不上心,更沒處問,9年社保一拖再拖。現在正在廠里就職,4年來廠里一直在幫他繳社保。根據對社保的了解,小明知道了社保的重要性,想知道還能不能申請補繳,需要攜帶什么材料,但之前的社保能否補繳,還得由政策說了算。
社保局工作人員解釋道:
小明的仲裁申請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故無法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工作人員為趙先生算了一筆賬,倘若時效未過,申請勞動仲裁,趙先生和單位雙方都要參與補繳,且補繳金額較大。社保只要繳足15年,退休后就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今年趙先生36歲,到退休之前可繳滿15年,并不影響養老保險待遇的正常享受。
據工作人員統計,每年發生的勞動爭議中類似的社保補繳案件較多,僅去年,縣人社局受理的勞動爭議事項多達649件,其中因社保補繳引起的爭議案件就占相當部分比例。雖然人社部門一直宣傳強調社保繳納的重要性,但還是有不少市民疏忽了,應引起警惕。
Tips:
1.招錄用工時,切記詢問用人單位是否參加社保。我國的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在勞動關系發生的30天內,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2.主體資格。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出示營業執照,擁有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若是非法用工主體,則無法繳納,更無法獲得勞動仲裁支持。
3.證據保留。勞動者應留存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例如勞動合同,工資清單等。
4.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社會保險,與我們每個人的養老、疾病等風險息息相關,同時這是國家強制要求企業與個人一起繳納的社會福利制度,需要個人和企業一起執行。現在人人參保的概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一些自由職業者,或者因為某些原因斷繳過一段時間社保的人,如有需要的話可以登錄快法務網站,最新推出的59元限時特惠活動機不可失!
來源:快法務,版權聲明:轉載此文請標明作者姓名,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請附上出處(轉載自快法務)及本頁鏈接。未按照規范轉載者,快法務保留追究相應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