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含義英文的審查標準
兩個無含義的英文商標,首字母不同,一般判定為不近似商標。
1.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變換順序
三個不同字母組成的英文商標,首字母相同,其他字母變換順序,20%-30%審查員會判定為近似。
如果是四個字母,判定為近似的幾率會有所上升,大約有40%的審查員會判定為近似,
五個以上字母,這種類型的差別,一般會判定為近似商標。
2.變換一個字形相近的字母
字形相近的字母有:C與G、O與Q、I與L等。
三個字母的英文,只有一個字母不同,且字形相近,若發生在首字母,80%的審查員判定為不近似。若發生在后兩位字母,則視表現形式的近似度,有可能判定為近似商標。
由此可見,商標的表現形式,對商標審查結論的影響至關重要。
3.增加一個字母
三個字母組成的英文,若增加一個不同的字母,80%的審查員會判定為不近似。若增加一個重復的字母,80%的審查員會判定為近似。
四個及四個以上字母組成的無含義英文,若在末尾增加一個“S”或者增加一個重復的字母,80%的審查員會判定為近似。
英文字母越多,近似商標所容納的不同字母越多,具體情況審查員會依據英文的整體差別,在標準范圍內做出主觀判斷。
這個例子中,兩個商標第四位、第五位字母都不相同,但因為字母較多,所以整體看上去無太大差別,所以這兩件商標為近似商標。
二、有含義英文的審查標準
英文審查首先要看它是否有含義,若有含義,要一并審查其中文翻譯。有多個含義的優先審查其常用含義,同時審查其在金山詞霸翻譯中的第一含義。
1.兩個都有含義的英文,中文含義不同,字母差別不大,或者中文含義相同,字母差別很大,審查員一般判定為不近似。
(字母僅差一個,但是含義相差甚遠,一般判定為不近似商標。)
英文含義相同,字母差別巨大,讀音也不同,一般判定為不近似。如兩個商標都譯為“鷹”,一般會與漢字的“鷹”、“鷹牌”判定為近似商標。
2.英文的復數、不同時態、不同詞性之間,判定為近似商標。這個比較容易理解,不再舉例說明。
3.英文的組合商標,其中一部分有含義,整體無含義,視為無含義的英文,無需翻譯。
4.幾個有含義英文組合為一個英文單詞的審查標準。
幾個有含義的英文組合起來,交換順序,80%以上的審查員會判定為近似商標。
因為商標局設定的英文檢索算法中,對空格沒有設定忽略不計,也就是說,英文檢索時,增減空格,檢索結果會有不同。所以在檢索此類型英文商標時,應增加空格多檢索一遍,以“hawkwolf”為例,應檢索漢字“鷹狼”,英文“hawkwolf”、“hawkwolf”。
如果幾個有含義的英文組合在一起之后的中文含義不是常用詞組,并且整體無明顯差別,一般會判定為近似商標。
雖然都有含義,但中文含義不是常用詞組,屬于生硬的拼湊,容易使消費者混淆,判定為近似商標。而如果這兩個商標稍作變化,增加一個空格,則變為了兩個詞組,60%的審查員會判定為不近似。
以上為英文商標審查的大體標準,實際應用中還應結合實際情況,綜合考量,做出相對準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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